佛山市检察院、佛山市公安局调研组到三水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调研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
日期:2022-08-22
来源: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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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日前,佛山市检察院与佛山市公安局组成调研组,到三水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调研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佛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罗祥远,佛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赵文,三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玲以及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朱智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和三水区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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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三水区检察院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详细了解了办公室的职责权限、工作机制、信息平台使用情况以及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办公室自设立以来取得的成效,认为办公室在增强协作效能、加强互动交流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推动了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提升,使公检两家协作配合更加有效、监督制约更加有力。调研组指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新时代检警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办公室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灵活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电子数据信息共享、大要案会商等多种机制,推动公检两家实现“1+1>2”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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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表示,三水作为全市开展刑事案件电子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的试点地区,对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化做好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凝聚打击犯罪合力,促进公正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下一阶段三水区检察院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如何依托试点优势,持续推进、突破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打造特色亮点品牌,调研组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要义,总结发扬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筑牢全面纵深开展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运行,完善工作流程,增强大数据意识,畅通信息实时共享、双向衔接渠道,助力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进一步以办公室为依托,加强办公室人员管理与工作融合,让公检双方的更多警种与部门参与进来,坚持以同一目标、同一标准为基本遵循,打破各自为战的执法壁垒,共同构建刑事执法监督协作新格局。

  接下来,三水区检察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共同建设好运行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加强资源共享、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合力为三水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