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日期:2007-11-22
来源: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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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联系电话:87775723,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邮政编码:528100)。
1、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政治思想教育、组织人事、工资管理、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党群工作。
2、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会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机关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司法警察大队的管理、培训、考核以及枪支弹药等警用装备的管理工作。
3、第一检察部
负责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能。
4、第二检察部
负责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职能。
5、第三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检察职能。
6、第四检察部
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7、第五检察部
负责未成年人检察职能。
8、综合业务部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