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侦监类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情况等程序性信息;
2.公诉类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情况等程序性信息;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类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审查结果等程序性信息;
4.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类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审查结果等程序性信息。
二、有权查询案件信息的人员
1.侦监类、公诉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
3.刑事申诉类案件的申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代理人;
4.国家赔偿类案件的赔偿请求人、近亲属、代理人;
5.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三、查询流程
1.查询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和需查询案件的基本信息;
(1)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个人查询案件信息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2)辩护律师查询案件信息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复印件或法律援助公函复印件等材料。
2.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查询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3.经核实无误后,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答复案件相关信息。
四、查询方式
(一)互联网信息交换查询
1.查询人员将个人身份信息及需查询案件信息,发至本院案件管理部门电子邮箱1879199586@qq.com;
2.成为案件管理部门微信好友或QQ好友,可以咨询工作人员(微信账号:13827732254,QQ账号:1879199586);
(二)拨打专线移动电话:13827732254。
(三)直接到三水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现场查询。
五、查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